“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医联体”是由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组织发起中医眼科专业合作组织,是由医生、诊所、医院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体系。医联体以传统中医理论和社会服务模式为基础,探索中医健康发展的途径和方法。
医联体的工作方法,是以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学部为支持基地,通过为医联体成员机构提供体系化的专业技术支持服务,包括人才培养、远程会诊、双向转诊、健康管理技术支持服务、临床质量管理支持服务、医院质量管理支持服务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(MDT工作系统),将最优秀的专业医疗服务能力赋能给会员医生,从而帮助医生为患者提高专业服务能力,为民众提供以传统中医为基础、以现代眼科医疗技术为支撑的眼病防治服务。
一、中医理论体系
1、坚持中医经典理论体系的完整性:
中医经典理论是通过几千年的时间积累和总结的实践理论体系;中医临床实践只能在这个“道法自然”的“应用调用”体系下发挥作用。
2、“治未病”为主的基本思想:
中医医未病的思想,来自于《黄帝内经•素问》,“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,不治已乱治未乱,此之谓也。夫病已成而后药之,乱已成而后治之,譬犹渴而穿井,斗而铸锥,不亦晚乎。”
中医“治未病”的思想,相当与疾病预防与保健医疗的思想,即“防病为主,医病次之”。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医疗体系的一项主要工作,就是通过对诊所和基层医生的专业培训,传播眼病防治知识,提高社区眼病防治的服务能力。
二、临床实践体系
1、以中医实践方法为体系:
以“望闻问切,辩证论治”为理论体系的临床实践,将现代医疗的检查技术纳入“望”的范畴,作为“望”的补充。
2、医疗大于药疗的原则:
医是指医生,疗是医生的专业行为;药是工具,是疗的一个组成部分。医疗的主要内容应当是思想、心理、精神、起居(生活方式与工作方式)、饮食、物理等层面的。针灸与推拿应当属于物理治疗层面的治疗。药疗应当是食疗的延伸。
3、团队协作的原则:
以团队协作、体系协作的方式为患者提供体系化、有质量保障的医疗工作。
4、中西结合的工作方法:
通过现代检查技术的应用,扩展中医“望诊”的深度和广度;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西医治疗的病况,以中西结合的方式,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。
三、医联体的社会服务体系
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医疗体系通过构建医生、诊所、医院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体系,为社会提供体系化的中医眼科眼病防治服务,包括:
1、人才培养体系:以中医医生的专业培训、人才培养为工作基础。
2、以诊所为基本医疗服务单元,服务社区。
3、以医院的专业资源支持诊所的业务发展。
4、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医疗部作为项目的学科支持资源,承担“学府”的职能。
四、医联体的业务内容:
1、人才培养服务:为“医联体”机构提供人才培训服务,包括:
- 中医眼科基础理论培训;
- 中医眼科短训班;
- 现代眼科检查技术培训;
- 师带徒中医眼科传承培训:
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“师带徒”项目,采用“主导师”和“导师团队”培养机制带教学徒,为有良好中医专业基础、有志于中医眼科学习的优秀中青年医生提供学习成长的机会。
2、临床带教和技术支持服务,包括:
- 医例医案讲座
- 双向转诊医疗支持服务
- 临床质量管理支持服务
- 机构质量管理支持服务
3. 远程医疗服务:建立医联体远程门诊、远程会诊、双向转诊医疗服务体系。
4、健康管理技术支持服务:帮助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业务。
5、社区医疗支持服务:为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医疗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。
6、科室建设服务:
- 协助中医医疗机构建立或加强中医眼科医疗业务;
- 通过提供临床质量管理支持服务、医院质量管理支持服务,协助医疗机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专业发展体系。
7、临床质量管理支持服务
医联体专家委员会由具有领导性学术地位的中医眼科专家组成,负责医联体的学术和医疗质量管理工作,为具备基础条件的临床医生提供“基于过程管理”的“专病临床质量管理支持服务”,包括:
① 临床病历质控管理;
② 临床技术质控管理;
③ 案例教学与质控管理服务;
④ 基于过程质控管理的专业培训服务。
五、医疗服务的业务内容:
1、眼健康管理服务;
2、常用眼病的中医眼科医疗服务;
3、复杂疑难眼病的中医治疗;
4、青少年近视的防治;
5、眼病相关全身疾病的中医治疗。
六、对医疗机构的资质要求:
1. 具有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资格;
2. 具有开展相关业务的工作条件,包括:
① 拥有基础医生团队;
② 有开展中医眼科医疗业务的规范场所,并配备必要的基础检查设备,包括:
- 视力表
- 镜片箱
- 裂隙灯显微镜
-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
③ 能够完成医联体的培训学习;
④ 按照医联体的要求规范开展医疗业务;
⑤ 接受医联体的质量监督;
⑤ 签署医联体合作协议。
七、品牌支持服务
根据机构的情况不同,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为医联体机构提供不同方式的品牌支持服务,包括:
1. 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技术支持单位:
合作机构仅接受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的技术支持服务,不执行研究所医联体的质量管理标准,研究所也不参与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,对机构的工作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2. 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中医眼科医联体会员单位:
医联体机构执行研究所的质量管理标准,接受研究所的质量管理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。
3. 北京视觉科学研究所质量管理单位:
研究所直接参与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。
相关链接:
主要职责:中医研究、培训人才、学术管理、专业支持服务。